《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》已于6月1日起执行,条例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、超市等农产品经营场所开办者,在固定摊位悬挂标示牌,销售者要如实纪录农产品名称、产地、数量、出产日期、供货方及其联系方式、进货功夫等内容。《条例》执行已有20日,目前?谂┟呈谐 ⒊兄葱星榭鋈艉?
6月20日,南海网记者走访发现,部门超市在蔬菜专区已悬挂标示牌,明确品名、产地起源、价值等信息。?谝怀锌头经理张旭东说,该超市销售的的蔬菜,都在标识牌上标注农产品的信息,方便消费者相识所采办的农产品。针对蔬菜有关信息标示是否会标识越发具体的信息的问题,张旭东说,“若是当局在这方面要求,我们肯定会积极共同,并且落实到位。”
在超市选购蔬菜的刘女士说,自己时时买菜,菜是否新鲜一上手就知晓,但是产处所面,若是没有专门注明还真不知路。但是若是颁布了更具体的产地信息,消费者买菜会更安心。但是记者走访相识,目前?诘牡呐┟呈谐∩,这种做法还没有真正推开。
省农业厅有关掌管人说,在固定摊位悬挂标示牌,这对消费者也是一种;。目前正对《条例》做进一步分化细化。6月20日,海南省农业厅和?谑信┮稻衷诤?诮辛伺┎分柿堪踩魈馊栈疃,向宽大市民人民宣传有关司法、律例,解说农产品质量安全学问。
?谑信┮稻种柿堪踩喙艽ΥΤぱ锨辶职凳,目前,《条例》刚起头推动,短功夫内立马做到标识齐全到位,可能会存在难度,但是随着《条例》深刻执行和农业、工商部门加大法律力度,这方面会有显著好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