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度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,各地要以商场、超市为沉点场所,以规范销售者商品经营行为为沉点内容,严格规范商品买卖行为,切实守护流通领域商品经营秩序。
通知强调,要加大对商品销售者经营行为的监督查抄力度。针对一些商场、超市违反划定滥收所谓“过节费”、“入场费”、“促销费”等用度,增大商品流通成本,侵害供给商合法权利,以及虚伪打折等侵害消费者权利的景象,对零售商向供给商收取与供给商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、该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的用度,收取用度不提供相应服务等滥用优势职位的行为以及贸易贿赂、限度买卖等故障平正竞争行为,虚构原价打折、虚构清仓等违法促销行为,要依法严格查处。